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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需细化
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单位为住宅精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对售后服务,开发商一般委托物业公司。但全装修房的质量涉及装修施工企业的总包单位、室内装修的具体施工单位、装修材料和部分生产厂家等的质量责任,这层层责任链如何制约?
-验收过程要深化
日前,《住宅建筑初装饰设计、竣工核验规定补充意见》对精装修商品房验收,已有了详细的说明。但在完成工程件进入室内装修的过程中,何时能组织核验,土建验收和精装修房的室内验收如何衔接,室内装修是否需二次报审,装潢施工在整体布局上很可能对土建施工图做局部调整,调整后如何验收,特别是消防部门二次验收等问题,迫切需要相关部门的提前介入和指导。
-主体与装修要配合
从些反映房地产方面问题和家装问题的投诉来看,装修后引发的矛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装修入住后,发现墙体出现了裂缝,开发商称是装修施工时使用的墙面腻子不符和要求,而装修公司认为是项目土建时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双方的相互扯皮只会影响购房者的日常生活,而最终也是不了了之。此外,装修中随意拆改房屋结构,特别是拆改煤气、暖气、上下水的设施,会造成对邻里的影响,有些不合理的建筑结构,只有在进行装修时被发现,一旦调整,势必出现多方面的牵连。
-装修标准有待统一
住宅精装修首先是减少了开发商在项目前期土建和房型设计中遗留的一些问题,但也会出现入住后的维修问题由谁来解决,作为装修企业,可以在项目报批后进入现场,与项目的设计人员共同处理规划中的一些问题。
-市场需要合同、按揭新规
精修房的购房合同(附件)中的装修内容,标准、数据、质量、工艺、售后服务等内容,哪些一定要明确,哪些要约定,如何来约定,如何保护开发商和业主的利益等问题尚未确定。目前,一些精装修房销售楼盘,合同签订方式有:预售合同(附件)、预售合同+开发商自制装修合同、预售合同+开发商指定装修公司合同。哪一种合理,急需一份较好的合同样本供参考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