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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5月共出让土地1802万平方米,出让金达83亿元。
天津市经营性用地全部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天津市土地市场秩序的规范起到了显著作用,缩短了土地开发周期,简化了程序,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效地降低了土地开发风险。
《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在去年土地出让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1至5月份,全市共出让371宗、1802.13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合同总额达83.02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出让土地17宗,面积184万平方米,出让金合同总额为56.2亿元;区县出让土地354宗,面积1618.13万平方米,出让金合同总额26.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