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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土地管理,努力建设一个法治、规范、透明的土地市场。《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和《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日前出台。此前,《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已经酝酿了较长一段时间,本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市府发言人焦扬在上周三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
土地储备机制是政府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从1988年出让第一幅土地,到1995年内资六类经营性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出让范围,再到2001年内外销商品房土地出让的并轨,上海的土地资源配置已基本实现了由无偿划拨向有偿出让的转变;与此同时,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出让土地的市场化机制也已基本形成。但是,土地的供应既要在短期内解决空间上的合理需求,又要能满足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长期需要,如果仅靠市场本身是无法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的。因此,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的资源分配以及再分配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发挥土地储备机制的作用,平衡近期和远期的用地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
关于《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焦扬解释说,本市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和上海的法律法规,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多方意见,才制定了这个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了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市规划、土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对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用地规模核定,或者没有进行用地规模核定的项目,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撤销立项文件,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