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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从天津市市容委获悉,为了加强居民区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努力为群众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购物和居住环境,结合天津市实际,市市容委制定了新的《天津市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天津市居民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发出通知在全市贯彻执行。
据悉,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规定对居民区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按照检查标准打分,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年终全市各区按照综合考评分出优劣,排出名次。
新的居民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居民区内的支路、胡同里巷、楼群甬道每日要普遍进行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要设专人负责居民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居民区内绿地要有专人负责保洁,做到绿地内无垃圾、无明显废弃物、无枯树残枝。胡同里巷的积雪,由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环卫保洁人员和居民群众自行清理。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垃圾容器的容量按使用人口、垃圾日排出量计算。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避免垃圾溢出而影响环境。果皮箱、垃圾容器的设置和养护应美观、耐用、防雨、阻燃,损坏的要及时更换和维修。蚊蝇滋生季节要定期对环卫设施消毒,喷洒灭蚊蝇药物。废旧家具、废家电等大件废弃物按规定集中到指定的收集点,禁止投入垃圾管道或随意丢弃。
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市场开办单位保洁人员的配置按市场清扫保洁面积配足。市场必须坚持收市后彻底清扫一遍,营业期间全天保洁。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地面净、墙根净、摊位下面净、无垃圾堆存,每千平方米范围内果皮、菜叶、废包装物数量不超过8处。市场出入口15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无裸露垃圾、无摊贩外溢,水产品的摊位应设置上下水设施,无污水外溢,市场周边干净整洁。市场开办单位要设置美观、适用、密闭的垃圾袋装容器,桶内套垃圾大袋;每个商贩要配置小型的垃圾容器,并套有塑料袋,将每日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扎紧袋口,投放到市场垃圾袋装容器内。市场保洁人员将垃圾大袋装满后扎紧袋口,不洒不漏,按环卫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码放整齐,由环卫部门专用车辆有偿密闭收集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市场内设置通风良好的公共厕所,没有条件设置固定厕所的应设移动式厕所,要设专人保洁,便池冲刷及时,无粪迹、尿垢,空气流通无恶臭;厕所周边无堆物堆料,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市场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无残损,完好率达到98%,损坏的由开办单位及时维修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