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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称“老公房”还是“老工房”?因为两者是谐音,时下往往混淆。谓予不信,请看:在二手房市场上,关于已经出售给个人的原公有住房的称谓,“公”与“工”合一;尤其是已经出售给个人的原公房出租和传统的公房出租、转租,往往运用同一概念,使人摸不着边际。而在旧小区综合改造上,也是两种概念混用。这些均见诸媒体甚至是权威媒体。
实际上,老公房和老工房,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表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后者表示房屋的建筑类型。公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属公有,即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相对于公房来说,私房是指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于过去职工建房还采取单位、个人集资方式,出现过个人部分产权性质的住房。工房则是指房屋的一种建筑类型。查阅政府有关文件,上海把住宅建筑类型划分为六类:分别为公寓、花园住宅、职工住宅(工房)、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简屋。因此很明确:时下的老工房所有权属公、属私都有,但老公房中很多不是老工房。
房改后,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出售给职工。后来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据统计,截至目前,上海房改后出售给职工的公房已有近9000万平方米。还有4000万平方米左右的直管和系统公房仍然是出租而未出售,这里既有可售公房,也有不可售公房。不可售公房是指按本市房改政策尚未纳入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等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成套房屋。不可售公房可以转让使用权。目前已经出售的公房中,职工住宅即工房占绝大多数。而在目前旧小区综合改造中,主要对象也是工房。正因为如此,常常出现概念混淆。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尚未有文件对售后公房赋予新的名称,笔者认为还是沿用“售后公房”的提法为好。二手房市场中,用“老公房”的称谓,在买卖交易中概念似乎比较明了,但在租赁交易中明显与传统的公房出租或转租混淆。若要用“老工房”称谓,那么,仅是指售后公房中的职工住宅,不包括售后公房中的成套新里和纳入公寓的高标准高层住宅等类型。
在旧小区综合改造上,尤其是针对多层老工房较为集中的小区进行“平改坡”或安装电梯等改造,这时用“老公房”提法不妥,因为这些小区房屋中多数已出售给原先承租人。笔者曾见到对六层工房加装电梯的众多报道,均用“老公房加装电梯”的字眼,明显不妥,应该是“老工房加装电梯”。因为加装电梯是针对六层工房结构的房屋,而且业主均要承担部分费用,这不同于政府过去拨款对老公房进行大修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