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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作为全国首批热计量试点城市,同时承载着热计量试验、攻关、研究的重要任务。经过几年的试验和总结,2004年天津市将在全国第一个推出《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并实行热计量。这是近日天津市供热办负责人透露的。
业内人士表示,热计量收费并不完全等于按用热量收费,用户即使不用热,也需缴纳相应的公摊费用,只是数额相对小得多。据介绍,本市自1997年开始在市内多个小区进行热计量收费试验,结果发现,供热并不像水、电、煤气那样按表收费就行,实际每个住户应负担的取暖费由两部分组成,即变动热费和固定热费,其中变动热费是指住户实际用热量的多少;固定热费指按住宅面积分摊的部分,取决于用户的居住面积。
近年来,天津新建住宅均按分户计量的要求以并联方式安装了供热设施,一些旧居民区也按分户计量的形式进行了改造。但专家认为,还有许多阻碍热计量准确运行的因素存在。从硬件上,给每户安装调节室温的温控阀是必备的先决条件。按建设部要求,尽管新建房屋建成后前两年为开发商保修期,但管道中有可能遗留的建筑垃圾等也将对热表和温控阀形成损害。因此,许多新房刚入住时不能立即安装热表,经过两个供热季节的冲洗,第三年安上热表后,还要实行一年按面积收费,目的是进一步检验热表的运转状态和房屋的保温效果。另外,新建商品房在入住率没超过70%的情况下,即使安有分户计量装置,也不能实行按计量收费,因为热量会从有人居住的房间向无人居住的空房传导,先入住的居民因此要多付出近50%的热费。对诸如上述问题,即将出台的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将逐一考虑,并最终制定出最合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