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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1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与市供热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近年来煤炭、水、电等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供热成本上升。为缓解供热企业的困难,保证冬季正常供热,促进供热事业的良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天津市决定从今年采暖季起调整集中供热价格。
从本供热季起,天津市每采暖季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供热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4元调整为2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宾馆、饭店及三资企业等的供热价格分别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元、21元、24元统一调整为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