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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18日,市建委正式公布天津市住宅三步节能设计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天津市所有住宅建筑设计都必须执行三步节能标准,否则将不能通过项目设计审核。
明年强制执行
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是天津市住宅二步节能和三步节能两种设计标准的过渡执行期,在此期间两种节能设计标准均有效。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住宅三步节能设计标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原《天津地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第二阶段实施细则》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天津地区实施细则(第二阶段)局部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废止。新标准的推行,将使本市住宅的居住建筑节能效率由50%提高至65%。同时,节能住宅建筑中采用加厚外墙保温、中空双玻璃外窗、屋面保温等方式后,避免了住宅的外墙热损失、门窗热损失、屋顶热损失等,也提高了居住的舒适度。
实施分两步走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天津市对于三步节能住宅的实施规划主要分为两大步骤。第一步是从2005年开始,天津市所有新建住宅都必须实施第三阶段建筑节能,使住宅建筑的耗热量指标达到14.4 w /㎡以下,即在天津市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的基础上节能65%,并且这些节能效率的提高全部由建筑物来承担。第二步是在2005-2011年之间,天津市新建住宅要按照天津市第三阶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按照平均每年建成600万平方米节能住宅计算,7年将共建成节能住宅4200万平方米。
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将在今、明两年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尽快组织实施四项法案,即制订《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将建筑节能纳入地方法规,同时还将制订《天津市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办法》、《天津市建筑节能质量管理办法》、《建筑节能认证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