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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浦东检察机关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一些犯罪分子铆牢房屋交易实施诈骗的案件也随之呈现突增势头。
今年1月至10月,浦东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及房产诈骗类案件为14起,已达去年全年办理该类案件的总数。这些案件诈骗金额大,案值都在几十万元以上,不仅给购房、租房的消费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受骗后受害人因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骗术一 无中生有
在最近正在办理的葛富强等人合同诈骗一案中,涉案犯罪嫌疑人虚拟房产,巧舌如簧,很具有欺骗性。他们对急于购房受害人谎称能搞到低价动迁安置房。为让被害人信以为真钻进圈套,几名嫌疑人做了作案分工——有的冒充公安民警,有的冒充房管所工作人员,有的甚至还以动迁组领导的名义直接单独和受害人联系。他们不仅伪造盖有公章的政府文书,而且各式各样的合同也一应俱全。
骗术二 李代桃僵
在14起涉房诈骗案件中,有4起是利用承租房进行诈骗的。如已起诉的被告人方某在房屋租期届满前,假冒房东名义在上海热线网站发布虚假的招租信息,在骗取租金4000元后逃匿。当真房东找上门来,受害人才知自己受骗上当。
在已被判刑的李某诈骗案中,李竟将租借的房屋,伪造有关证件,交出房钥匙,委托只顾赚钱的非正规房屋中介“挂牌”销售,骗得受害人14.8万元“定金”后逃逸。
骗术三 假冒中介
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短时间内连续诈骗,不惜花本钱在街头设立“房产经纪公司”,对消费者进行“守株待兔”式的诈骗。他们吸引他人来其公司挂牌,然后借机对房屋需求对象骗钱,在骗足巨额钱财后,就关店门逃之夭夭。
骗术四 一女多嫁
有的行骗者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为诱饵,把房屋过户给别人后,仍然与其他人签订房屋出卖合同,一房多卖,骗取几个受害人的购房首付款或定金,然后卷款潜逃。
检察官提醒,广大买房者、租房者,不要一味地信赖房屋中介,一定要审查房屋出卖者、出租者的房产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不要轻易预交大额租金、定金,以防钻入犯罪分子设定的圈套。在付款前,还要亲自去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了解该房的产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