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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获悉,旨在行业中发挥诚信承诺企业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自律,依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向社会提供合格的房地产产品,让消费者买到“放心房”、“安全房”,近日,该协会针对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已进入修改定稿阶段,诚信承诺活动即将启动。在调研座谈会上,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规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增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诚信理念和信用意识,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社会诚信度,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
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参加诚信承诺活动的企业要做到8项内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手续合法;保证商品房质量合格;保证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保证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保证按期履行交房约定;保证依法处理已售商品房的面积争议;保证按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权证;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同时,对参加诚信承诺活动的企业建立诚信档案,进行跟踪监督,评定诚信等级。
记者注意到,这8项内容的表述十分简洁明白,针对房地产市场中一些消费者不满意的现象,都作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参加诚信承诺活动的企业要签署网上备案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有网上发布的信息均是真实的、及时的,不发布虚假供求信息、虚假价格信息;不签订虚假销售合同,不隐瞒楼盘瑕疵信息等。内容中还要求参加诚信承诺活动的开发企业,在销售楼盘的价格上升时,不故意延期交房、造成合同违约以及强迫购房者退房;在销售楼盘的价格下跌时,延期交房的,应自觉维护购房者的退房权利。针对房地产销售时个别开发商“送花园”、“送阁楼”、“送露台”等的宣传,8项内容还包括了参加诚信承诺活动的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楼书等推广资料中,不出现可能引起购房者误会的“送部位”的宣传等。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出现问题怎么办?记者在参与调研时采访本市几家著名房地产开发商,他们表示,商品房质量涉及到施工企业,全装修房涉及到装饰企业,商品房销售涉及到代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涉及到物业管理企业,均应由开发企业面向购房者承担承诺责任,凡发生这些方面的争议和投诉,开发企业应先行为消费者处理解决,然后再与相关企业追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