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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工商部门对房地产广告再度发出清理通知,被开发商广泛使用的“均价”说法被禁止使用。同时,各类广告中经常出现的“直线距离”、“投资回报率”等也被要求不得再用。据了解,近五年来,北京工商部门已经多次就类似问题发出通知,而层出不穷的“价格秀”更是被屡屡叫停,但业界认为,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不对称和北京本地消费者心理不成熟,此类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在平面媒体和网络广告中,起价、最高价、均价、内部价等内容并不少见。北京某项目在广告中承诺到长安街直线距离1000米,结果业主去实地考察时,才发现上了广告的当,项目到长安街直线距离确实是1000米,到三里河仅2公里,但往北是铁路线出不去,东面和西面没有出口根本走不通,向南是惟一的出口,出门后不能左转弯,要向西绕道六里桥掉头,再向东行驶,绕行广安门桥,再向北,到三里河起码要7-8公里。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指出,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条:“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而该项目的开发商所宣传的楼盘位置,是地图上的表面位置,而不是消费者能走的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日前,一位杨姓业主在房展会上看到南城某住宅项目的广告后,就交纳了20000元的定金,但后来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广告内容中的位置和均价描述不符,就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
为了避免出现类似情形,工商部门最近公布了对房地产广告用语的新要求,也就是说,今后“均价”的说法不能再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中。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指出,虚拟的价格不能作为广告中的承诺,个别项目在没有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就在广告中刊登内部认购价,这种做法更为不妥。他强调,目前房地产销售中各类不规范的标价行为已经成为导致前期投诉和后期纠纷的重要诱因和投诉热点,逐一进行治理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