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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看中了一个二手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房东说最近就能办好,付定金会有风险吗?我应该怎样规避呢?谢谢!
刘国斌专家回复: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预购商品房可以转让,你说的二手房估计不是这种情况)。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卖方主体资格:必须与该房产权益的合法拥有者(包括共有权人)签订合同。
2、确权:审查能证明卖方合法拥有该房产权益的相关证件(材料),如卖方(含共有权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上述材料应当留复印件。
3、除常规事项外,合同中还应注明以下几点:a、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当中,合同是对卖方合法拥有的该房产权益的一种处分,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下来后即登记过户,完成交易。b、卖方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及做过户登记的期限。c、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暖、气等配套设施的初装费的承担。d、物业交割的时间。e、违约责任应适当加大。
4、建议对合同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