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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认真应对冷静思考,多听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切忌“冲动型”购房或不冷静签字。
2、正确认识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及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公正地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而制定的。
3、谨慎对待认购协议,要在认购协议上约定好所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另外由于认购协议的条款简单,购房人务必要注明“因双方协商正式买卖契约具体条款争议而导致合同签订不能,不视为买方违约”。
4、认真审查合同中应当填写而没有填写的空白部分,及时将空白处用笔划除。
5、正确把握合同附件中关于水电交付、物业管理的条款,注意与相关物业管理法规、物业规则的接轨。
6、审慎对待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7、有“样板房”的要在合同中明确“样板房”的位置和对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