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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运行了这么多年,买卖双方的纠纷一直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对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来说,总是拿不出行之有效的对策,结果就出现了极端的做法:撒泼耍横,天津话叫“闹砸儿”。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这种手段效果还不错,什么大闹售楼处了,张贴大标语了,确实可以搞臭开发商的牌子,引起轰动一时的口碑传播效果。但最近记者走访了一些项目,发现了一个新的苗头:闹砸儿不太管用了。请看下面几个事例:
项目A
干净体面的售楼处赫然呈现一幕戏剧场景,几个衣冠不整的老百姓或蹲或站,地上铺开褥子,歪着一位老太,此外还散放着饭盒、水杯等物,一副打持久战的阵势。但周围的人们却不怎么理会,售楼员们就像没看见,依然忙忙碌碌;看房客户还是兴致勃勃,该咨询的咨询,该签协议的签协议,丝毫不为所动。一个闹砸儿的男子,好像是企图引起众人的关注,就粗手大脚地拖过一把椅子,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划出刺耳的噪音,却引来别人纷纷皱眉侧目的厌恶神情。
项目B
还没进售楼处,就看到住户阳台上巨幅的白底黑字——“还我阳光、奸商无道”之类。原来是开发商在原来的绿地上加盖了建筑。现在流行分期开发,开发商走一步看一步,改变老规划是常有的事。但老百姓心里不平衡呢。可是这种伸张不平的方法有用吗?只见售楼处里一派喜气洋洋,开发商正在大搞联谊活动,大人们喝着饮料,孩子们玩着游戏,其乐融融。看沙盘的,看户型的,看现场的,可谓购销两旺。
项目C
购房者小秦买的房子户型改变了,层高太低,开发商只认头赔付1万元。小秦不干,几次大闹售楼处,搅局,可是开发商也不急不躁,经验丰富,拿出以柔克刚的招法。双方已经僵持了小半年。
项目D
某业主准备在自家1楼小院搭建小屋,开发商认为这属于违章建筑,进行了阻挠。业主自持有理——在自己家院子里还不是想怎么就怎么?!结果业主与物业部发生严重冲突,甚至大打出手,还打110报警。有一次,业主家女主人连打带骂,躺在路上打滚哭闹。但事情最终的结果,还是业主做出了让步。
来自旁观者的普遍看法是,现在购房者对这些纠纷已经见怪不怪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出了问题不一定是开发商的错。再说房子的好坏,咱都心明眼亮的,相信自己的判断。记者从这些反映中看出,现在消费者经验丰富,心理成熟,能够从综合因素做出理性判断,不会被表面现象迷惑,也不会盲目跟风起哄了。
但是,经济纠纷永远不可避免,既然闹砸儿不管用了,那么消费者个体作为弱势群体,应该怎样抗衡开发商的势力呢?综合业界资深人士观点,下面提出几个可行方案:
1、最直接的手段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请律师,打官司,借助法律的力量,用文明的方式解决纠纷。消费者应注意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把开发商承诺详细地写进条款里,为日后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比如,本市某小区的一批业主联名上诉开发商未落实卫星电视线路的承诺,由于该项服务曾经被明确写进合同中,结果业主们的这场官司就轻松获胜了,依法得到了赔偿。
2、启用质量保险。北京有楼盘出现了一种住宅质量保险,是由建设部和中国人保公司联手推出的10年期保险。由开发商一次性支付保费,该楼盘在10年期内,一旦因房屋质量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损失,购房者不用花钱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最高金额是住宅的销售价。此外,还有一种质量担保的方式也值得推荐。由开发商支付一笔担保费委托担保公司为楼盘提供监理、建材质量、保修等多个品种的担保。一旦将来造成相关的财产损失,担保公司会对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予以赔偿。当然,以上两种手段还主要依靠开发商的自觉意识,如果社会上出现一种为购房者度身打造的保险服务就更健全了。
3、成立业主监理会。今天的消费者应该摈弃单打独斗的观念,而是形成群体,对开发商形成压力。业主监理会在本市个别项目中已经出现,但还没有形成气候。由业主选出的代表与开发商联系沟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跟踪监督工程进度等。业主监理会可以有效落实消费者的几项权利: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平交易权等,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楼市司空见惯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预防和解决消费纠纷提出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