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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昨天(2)召开的2005年天津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今年将继续深化安静工程,创建11个安静居住小区,同时加强对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的监管,开展群众投诉集中的噪声源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达到安静示范小区,要具备如下标准:产生噪声的各类服务业(饮食、娱乐)噪声污染源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或演奏乐器适当控制音量;小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禁止农用车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应熄火,有专用停车场或规范的停车位,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小区各类群众体育娱乐不影响邻里,适当控制音乐播放音量,小区内禁止设置高音喇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