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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今日正式推出第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首次将节能措施的约定写入合同,并且删除或修改了以往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此次推出的示范文本,在中国率先将节能措施的约定写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问题关系中国长远发展。由于节能建筑造价高,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电梯等在建筑中的能源消耗问题越来越严重。通过合同来对节能措施做出约定,对提高节能意识,节约居民居住能源成本大有益处。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示范文本还对一些买房者和开发商争议的焦点做出明确约定,杜绝了一些“霸王条款”。如“因质量不合格而要求退房的具体条件”,示范文本规定,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又如,对“开发商是否应按时完成公建项目”,示范文本规定开发企业应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上水、下水、电、供暖、燃气等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幼儿园、学校、会所、购物中心、体育设施等其他设施也应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据悉,本示范文本将于今年三月十五日正式实施。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如果民众发现开发商不按照示范文本,而是利用强势地位,在预售合同中单方加入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可以消费者可以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