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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了外地一些银行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如果贷款人未按房贷合同规定逾期还款,银行罚息水平将从今年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提高到按签订合同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50%。记者今天上午从本市多家银行获悉,银行对于罚息不搞“一刀切”,而且要通过提醒服务等多项举措尽量避免对贷款人罚息。
据悉,今年3月1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其中包括“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结息方式、利率确定方式、罚息水平及提前偿还条款等合同要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列示,保证借款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等内容。从天津市多家银行获悉,天津市银行对于罚息水平的调整目前还在探讨阶段。
对于外地一些银行的做法,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有时是因为工作忙或者在外地出差而没有及时还款,并不应被扣上“恶意欠款”的帽子。天津市商业银行人士指出,大多数欠款逾期未还的人并不是“恶意的”,银行不能简单对待、“霸道”操作。银行应定期提醒忙碌的人们及时还款,而不是在风险发生后再去处罚。(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