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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天津房地产金融发展的原则及目标
天津市的经济发展需要房地产金融业的支持。天津的地理位置和区域性经济地位决定了天津在全国城镇化总体部署中将被作为具有较大影响力位置城市进行培育和发展。“十一五“期间,天津将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根据天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0年常住人口将达1100万人,其中城镇居住人口700万,住房总需求量为6505.64万平方米。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年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美元是城镇化的起飞线,到了这一阶段,城镇化会加速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会成倍增长,天津市人均收入的实际水平已越过这一临界线,房地产开发规模处于高速增长期,由此赋予金融业为房地产业的发展融通资金的任务是艰巨的。
一、房地产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于经济,并促进房地产经济的稳健发展。房地产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十一五”期间,天津房地产金融业必须以全力支持房地产经济发展,大力支持住房制度改革为首要原则。
(二)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房地产金融创新。“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的房地产金融业要结合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创新,瞄准市场不断开发适合天津房地产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
(三)协调发展,高效运行,整体推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决定着房地产资金融通效率及配置效率。“十一五“期间天津的房地产金融市场要达到健全完善状态,并要求在其整体运行中各层次之间在运作上保持协调同步。在建立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同时,适时调整房地产资产负债结构,推出新的房地产金融商品,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灵活使用利率杠杆。房地产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功能齐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应能严密监控市场运作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调整政策。
二、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天津的房地产金融业在改革中应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应进一步提高。(测算金融业增长速度,达到的规模)“十一五”期间,天津将建成高效营运、优质服务、运行协调、与天津房地产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二)分行业目标
银行:深化改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增加贷款品种,提高服务水平。证券: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和有效的证券监管体系。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渠道比较顺畅,债券、股票种类多样化,国内债券融资和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有较大增长。
信托:市场定位明确,监管有力,运行规范,信托投资主体增加,信托业务在新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发展。
中介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中介体系,金融中介结构种类齐全,业务多元,监管有序有力。其中,会计、法律、评估、证券投资顾问咨询等高效发达,信用调查征集、资信评级等新兴金融中介业务迅速发展。
保险:积极介入房地产金融市场,围绕房地产投融资需要不断开设新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