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般贷款买过房的市民都会知道,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同时,还要购买房贷险。而现在因为房贷利率提高,部分市民选择了提前还贷,由此保险公司接到的退保申请也比以前多了一些,这使得房贷险成了保险公司眼里的一块“鸡肋”。市场中也有强制房贷险政策可能被修改的说法。
据了解,央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因此目前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买房的市民投保房贷险。根据保险合同,如果由于火灾、爆炸、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坏,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房屋损失险在一些易发生洪水、泥石流的地区赔付较多,在天津市赔付的情况就比较少。因此这种保险产品一度是保险公司碗里的“肥肉”。
但因为近来房贷利率已经两度上涨,一些市民就开始提前还贷,全部还清贷款的市民也一并办理了房贷险的退保手续,有些城市还引发了“退保潮”。
市民在保险公司办理退保可以收回一部分保险费,而当初市民投保时保险公司也要向银行一次性支付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在市民退保时,保险公司却无法从银行追回。面对“退保潮”,有的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业务开始亏损。在广州,甚至有保险公司已经停办了房贷险业务。有关人士透露,天津市几家保险公司目前都还在做房贷险业务,但开办这项业务的积极性已不如从前。
据报道,为了在激烈的房贷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广州有的银行已开始为部分楼盘的客户购买房贷险,并将其当作一项“优惠”措施。广州的部分开发商也推出了“免买房贷险”的优惠来招徕客户,而保费实际上是由开发商垫付。
市场中还有“住房贷款强制保险政策有望调整完善”的说法。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向央行发出建议函并抄送银监会,要求重新审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不适当的内容,改变《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强制保险的内容。不久前,浙江省消协收到了央行的回复函。回函表示,央行对《办法》中关于住房贷款保险的问题非常关注,一直在收集整理各方意见,鉴于调整、完善《办法》涉及面广、影响大,目前正在加紧工作,协调各方意见,并将尽快妥善处理好相关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