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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建设部等七部委发布的意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一律不许转让。该规定对在期楼转让中赚取差价的短线投资者亮出了“红牌”。同时,对还未能取得房产证、仅持有预售契约的业主来说,房屋同样不得转让。所以,有没有房产证成为了能否进行房屋转让的一道基本门槛。于是,一本房产证成为了新政策下最尖锐的话题之一。对于这个尖锐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广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解决办证难是最基本的办法。该负责人还对记者透露,年底有望出台新的房地产交易办法,届时办证时期将大大缩短。同时小业主自己办证将成为可行之策。
新政策打击一大片?
据满堂红市场研究部的初步统计,目前广州楼市中的二手交易中,预售契约的转让约占总成交的20%。其中,除了转让期楼的投资买家外,有不少是因发展商手续不全或者是其他原因,尚未办好房产证的买家。因此,新政策也打击了这种类型的买家。
中原地产拓展总监黄韬认为,在广州,这两年投资性买家确实有所增加,但是以转让期楼为目的的短线投资买家并不是太多。新政策对这类型买家是致命的打击。
然而,就在打击投机行为的同时,新政策对于普通业主也有了限制,特别是对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而言。因此何时能够取得房产证成为了一道门槛。
办证难何时才能解决?
解决办证难成为了更加迫切的问题。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城镇房地产权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或8月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力争在年底前出台。新办法将大大缩短办证时间,而小业主自己办证也成为现实。因此,换言之,办证难这个问题年底有望得以解决。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立法调研时强调,进行房地产权登记的申报材料将采取“无罪推定”原则,只要符合程序就可以办理,其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这个规定是对1995年出台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办法》的一次大的修订。以前,将房地产交易过户与权属登记作为不同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导致房地产权登记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缴交资料重复,降低了交易与登记的流转速度。因此,通过立法形式改变这一做法,将可望从根本上解决长久以来一直困扰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证难”问题。
据介绍,新《办法》实施后,购房者如发现开发商不能如期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可以凭申请书、身份证明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新《办法》规定,预售商品房在签署购房合同30日内须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即现行的预售登记、鉴证)。该预告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申请,一方未提出登记申请的,另一方也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鉴证。登记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购房双方签署购房合同30日内由开发商办理预售登记,购房者敦促其办理的做法。
业界人士认为,这一方面节省了发展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同时也可防止发展商借办证的时间差重复抵押贷款。而在小业主可以自办房产证后,这种违规操作的现象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