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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土地市场扩展发展空间
□完善商品住宅供应结构
□培育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
□规范市场行为
记者从市发改委服务办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在发展与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将严格执行天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服务体系,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至2010年,天津市商品房累计竣工1亿平方米;房地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14%以上的增速,超过33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平方米,比2004年增加7平方米。
为此,市有关部门决定,要加大完善天津市房地产业体系的力度,一是规范土地市场,扩展发展空间。加强土地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二是完善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普通居民住房要求,增加普通商品房开发规模。规划一批住宅新区,增加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和廉租房供应量,优化供应结构,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中低收入拆迁居民居住条件。发展健康住宅和绿色环保住宅,加快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三是积极培育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有实力、重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强联合和实施跨地域开发。完善鼓励居民购房的政策,培育房地产市场需求。继续规范和简化二级市场操作程序,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扶持一批信誉好、素质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大力推广中介连锁经营模式,允许等级高、信誉好的中介企业开展抵押担保、代理经营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探索建立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新机制。四是规范市场行为。公开开发企业信息和市场交易信息,对开发企业、中介企业、物业企业管理的重点逐步由资质管理向资信管理转轨,并将综合评价企业信誉状况、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