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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
问:置换公有住房能提取公积金吗?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的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置换公有住房的,不允许提取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问:如果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未贷款),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可以,如何办理?
答:职工购房用于居住并且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简称《提取申请书》)。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且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问:夫妻双方现在每月正常提取公积金还款,请问提前还款后他们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吗?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您在提前还款后,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还贷登记表》;4.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职工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配偶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4.配偶的授权委托书(配偶不亲自办理提取时提供)。
问: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丢失怎么办?
答:职工通过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办理补卡手续。
问:公积金卡名字错误该怎么办?
答: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上名字的拼音错误,同时个人账户的姓名错误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和换卡手续。如果您个人账户的姓名、个人身份证号码、储蓄卡号正确,仅是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上名字的汉语拼音错误,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为您办理换卡手续。
问: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该怎么投诉?
答: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未依法缴纳,职工可以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区拉萨道8号)和各分中心或管理部投诉。市中心的投诉电话为27831100,职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