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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压缩个人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时限,由18-19个工作日缩短至16-17个工作日,使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昨天该中心将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各环节办理时限及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贷款职工对贷款办理每一个环节时限全程监督。
按公积金贷款三种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时限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的职工,从申请贷款到银行放款,办理时限为16个工作日。其中,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当天完成;银行贷前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当天完成;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2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审核担保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划款2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放款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职工,从申请贷款到银行放款,办理时限为17个工作日。其中,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7个工作日,其他环节的办理部门和办理时限与保证担保方式相同。
三、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职工,从申请贷款到银行放款,办理时限为11个工作日。其中,银行办理质押担保手续1个工作日,其他环节的办理部门和办理时限与保证担保方式相同。
为便于贷款职工监督和了解贷款办理进度,可以通过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 w w w .zfgjj.c n或w w w .housefund.c n)进入“公积金三公开指南→时限”栏目,输入贷款申请表编号注册就可查询到贷款目前的办理进度和各程序实际办理时限,如发现有部门出现超时限办理情况,可拨打以下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7838339工商银行: 95588农业银行: 95599中国银行: 95566建设银行: 95533交通银行: 95559商业银行: 28405999津房置业担保公司: 23035058市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 23311510 (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