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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近日获悉,为有效支持职工购房消费、大力服务房地产经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举措,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支持本市职工住房消费的一条重要资金渠道,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首选。
去年,市公积金中心于6月和12月先后两次提高贷款额度,使最高贷款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同时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限制,此举大大推动了贷款的发放,使人均贷款额从年初的14.9万元提高到年末的20.1万元。同时,将贷款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到16-17个工作日。
2005年,全年共向全市33765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69243万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344.78万平方米,带动银行和个人出资654192万元。其中, 12月份向全市4208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3785万元,发放金额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