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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本市于近日召开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对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的第二批223幢拟确认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专题评审。评审组拟同意将李鸣钟、张叔诚旧居等205幢建筑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评审结果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配套办法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确定须经过推荐、初审、评审三个程序。申报者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历史风貌建筑或者提供有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