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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想方设法拉高房价
房地产业的暴利来自于高定价与低成本之间的差额。有人大代表善意地提出让房地产商公布成本,以抑制房价上升。其实这也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房地产的成本计算是业外人士无法知晓的,其成本构成和来源有些可以造假,有些可以多次重复计算,有些是货不对板。几乎大部分房地产商会告诉你,他刚好保本,可能还会亏损呢!如果成本是不真实的,还不如不公布!实际上,相当部分房地产商都为拉高房价不遗余力。比如,在广州新会展中心附近有些楼盘每平方米成本价不过3000多元,却卖8000元以上(当然,这里也显示政府部门在调节区域级差地租和收益方面,目前处于无为状态)。
尤其令人愤怒的是,就是有些房地产商为了拉高房价所采取的种种手段(比如请托排队、自买自卖等)和在宣传上所提出的种种理由。
七、用住房这一稀缺品“攻关”行贿
房地产业行贿受贿的事例经常见诸报端,而且动不动数额巨大。其实,公布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相当多的房地产商都是将本身开发的住房作为“攻关”手段,以获得其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通行证”以及扫除阻碍。比如,规划、环保、质检、安检等。
之所以一些权力部门或关联部门的要害人物,常常默许房地产商的胡作非为,甚至帮助其跑关系拿地等,原因是这个房产地商已经承诺或已经实际地送给他一套或多套房子了,当然,这些房子的业主不可能是这些官员或办事人员本人的名字,而是其父母等人的名字。房地产业行贿的方式之多规模之多,应该是各行业无出其右者。
八、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获取巨大的私人利益
有些房地产商将一些大的房地产项目以政府重点项目、形象工程或“为民造福”的名义,取得各种廉价的资源,混淆视听,获取暴利。其中为大家所熟悉的就有所谓安居房、解困房等。这些年媒体都有披露,不少地方的安居房、解困房的所有者并不“困难”。遗憾的是,其分配后面的黑洞几乎从没有专门的审查和监管。不少安居工程不过是一些房地产商绕过相关政策获取暴利的手段。此外,还有不少会展中心、步行街、商贸城等项目更是如此。
这几年一些地方强制拆迁产生的事件,实际上就是房地产商鼓动政府部门为了其私人或少数集体利益而采取的行动。而且一些房地产商,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压低拆迁补偿价格,当居民不服从时,就用政府或警方的影响力恐吓居民。最可悲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充当房地产商的“代表”,与农民或居民谈拆迁,以行政力量为开发商办事。
九、重复收费,巧立名目收费多收费
什么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邮送费、绿化费等,有时心血来潮变出一个收费项目,你不交,就停电停水,甚至威胁打人。还有一些房地产商在计算公用面积、墙体面积等面积时,故意多算面积。
十、偷工减料,能省则省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商们基本上是按尽可能“凑合”着的材料或用品,然后以尽可能高的报价宣称用材如何“高档”。无论钢材、水泥,还是砖块、沙子,都几乎一切以最省的原则来施工。此外,有些管道、线路、设施等,凡是无法带来高收费却又要投入或无法补偿的,房地产商则尽量省去。
以上只是列举了十个方面,实际上,还可以继续不断列举下去。例如,有些房地产商强买强卖,在业主装修、安装门窗等设施后,要求统一购物自己生产或采购的,再借机赚一把;有些房地产行贿当地权力部门,为自己的不当谋利保驾护航;有些房地产商一开始就“动机不纯”,“空手套白狼”,想方设法玩银行的、建筑商的、业主的钱,玩不下去就“玩失踪”;还有些房地产商经常发布虚假信息,包括各种利好消息、服务信息、房价信息、成本信息,比如某楼盘旺销、房价疯涨、抢购,其实常常是他们自导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