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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三房屋面积“缩水”与“涨水”
案例:营盘路的某住宅小区很多住户都没交物管费,起因在于住房的“小公摊”变“大公摊”,住户认为遭遇了“霸王合同”。
小区住户表示,从当初房开商的售楼资料看,房屋基本都只公摊几个平方米,于是签订了购房合同。可随后房开商将合同中几条有利于住户的条款进行了删改,又宣称公摊由10%增大到60%,要重新补款,引起广大住户不满。根据房开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相差不大,然而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有一行“本楼书的一切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为准”的小字,因此出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后,公摊面积增大,房开公司涉嫌以此“免责”。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任泳慧律师:房开商的类似宣传内容应该放大字体或摆放显著位置,事前提醒购房者,否则容易误导购房者,这从广告宣传上应引起房开商重视,避免不必要纠纷。此外,房开商应全部保留合同条款,让购房者充分行使选择权。但就该事件而言,由于缺乏相应依据,很难再判断是否事前删除了一些条款,因此购房者今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最好不要草率签字,以免掉进“陷阱”而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