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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市民刘小姐在开发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赵先生谈妥了房价,但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不能立等可取。二人两头害怕,如先付款,刘担心过户手续办不了;如先过户,赵怕自己拿不到钱。眼见一桩诚心买卖要黄,刘的朋友告诉她可以通过提存公证来解决难题。于是刘和赵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房款,刘将房款全额提存至公证处,市公证处依法出具了提存公证书,在双方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赵领取了房款。
据市公证处的洪庆秀科长介绍,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由于社会诚信度的缺失,在经济活动中,合同违约、合同诈骗等情况屡见不鲜,而办理提存公证能够提高交易双方的信誉,有效减少风险,确保交易安全。除此之外,在股权转让、货物买卖、工程款、重大交易活动等诸多经济领域中,提存公证都能大显身手。办理提存公证可以防止物品、货币长期积压,减轻债务人的经济、精神负担和法律责任,减少经济损失。
据市公证处统计的提存公证的数量2004年有2例,2005年有5例,2006年截至2月底仅有2例。洪科长说统计表明市民大多数不太了解提存公证这项业务,在经济交往及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债务清偿、货物交易、二手房买卖等问题,提存公证都能派上用场,而且收费并不高,收费标准是按提存标的物的千分之三收费,费用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也就是说买一套30万元的房子做提存公证只需要900元钱,与不能过户带来的麻烦相比,这900元花得值。洪科长希望市民多多了解并采用提存公证,保证交易安全,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