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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上市销售的7个项目的7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其销售情况良好。
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城市主干道路附近,交通便捷,配套设施齐全。到目前为止,本市共有7片共7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盘销售,这些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在2900-3400元/平方米左右,比周边商品房的价格要低500-1000元/平方米。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处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月底,在房管局备案的已经签订了销售合同的住房共计2882套。不过,记者经过采访了解到,由于很多房子已经处在协议签订的程序之中,因此所剩的房源已经不多。
据了解,除瑞景的“秋瑞家园”和“美震格兰春天”两个项目的房子暂时没有统计外,其余的经济适用房对外销售的情况十分乐观。其中丽苑“彩丽园”共计849套房子,目前已经销售了700多套;华苑“天华里”的847套房子已经全部售完;河东区中山门“和静家园”一期的456套房子,目前尚余30多套;瑞景“康馨佳苑”一期的1541套房子,目前尚余40多套;东丽区“城市阳光”共计1452套房子,目前可供选择的还有160套左右。
严把“三关”杜绝骗购
据记者了解,本市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极为严格,销售时严把“三关”,以杜绝骗购。
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区房管局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开具《购房证明》,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与核对。二是开发单位严把销售关。销售单位负责查验购房证明,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上标注的姓名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拒绝向其出售;姓名一致的,签订合同后要收回购房证明留存备查。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严把产权办证关。购房者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方能办理。
与此同时,对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市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房,或者要求购买人按市场价格补足房款,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腾房或不补交房款的,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新开工260万平方米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今年天津市将新开工经济适用房260万平方米,用以定向安置城市拆迁居民和小城镇拆迁村民。同时,确保年内竣工140万平方米,继续提供廉租房、经济租赁房,为住房和生活困难家庭提供住房补贴。
据介绍,本市将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计划5年为拆迁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用房4.52万套;每年向1.2万户发放最低收入租房补贴;为2万户居住在直管公房的困难家庭核减房租。
据了解,未来5年,本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服务体系,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届时将有9.24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直接受益,与“十五”时期相比增长一倍以上。(宋景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