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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两会期间,宏观调控的“紧箍咒”再次降临到高档房头上,这让许多高档房开发商较为郁闷,一些“地产大圣”们纵有千般功夫也一时难以施展,而建设高档房到底“有理”还是“有罪”,一时成为社会聚焦的一大课题。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何为高档房?从常规意义上讲,高档房是针对特定阶层,在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社区配套、物业服务等基本层面均高于普通住宅标准,可代表先进开发理念和城市人居发展方向的高品质住宅,无论在物理属性还是精神内涵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由此可见,高档房是个好东西。
既然是好东西,发展和建设高档房可谓有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有理一:建设和发展高档房体现了社会进步和城市建设的总体水平,是城市文明和住宅发展的必然趋势。
有理二:建设高档房提升了现代人的居住水平,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使业主生活更加健康、舒适、尊贵,可谓民心所向。
有理三:高档房体现出了城市价值。避免了项目开发的同质化和低平台竞争,有效防范了重复建设,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和名片。
可见,城市的发展和建设需要高档房来塑造形象,市民的高质量生活需要高档房来提供载体,房地产开发需要高档房来塑造品牌,高档有理,高档有为!
那么,既然开发高档房好处多多,又何以屡屡受到国家政策打压,并几乎遭遇草根力量的“千夫所指”,从政府宏观调控的层面理解,高档房又是“有罪”的:
罪状一:高档房开发超出了现阶段中国国情,过大的开发规模、过高的价位致使高档房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为国情和经济安全所不容。
罪状二:开发商在热衷于高档房开发的同时,忽略了中抵挡住宅的开发建设,导致房地产开发结构不合理,开发商的社会责任受到质疑,并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总基调。
罪状三:高档房市场鱼目混珠,只有高价位,没有高品质的高档房充斥期间,市场秩序和市场诚信度受到严重破坏。
通过对高档房“功”与“过”的比较分析,可见高档房建设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了开发规模、开发结构和开发质量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非是要完全消灭高档房或制约高档房发展,而是要将其引领到一个和谐、有序、适度、正确、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来,因此,一味的否定高档房和推崇高档房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在现阶段国情和社会经济背景下,开发适量的、货真价实的高档房永远是一座城市和一个国家的最终发展目标。
所谓“君子忧道不忧贫”,环渤海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天津的国际大都市建设,均为天津高档房市场提供了宝贵契机和丰腴的土壤,开发商只要学好道、布好局、掌握好度,属于天津高档房的春天一定会更加绚丽多彩。(苏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