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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完毕,并经市政府批准,5月8日起本市开始启用新的基准地价标准,原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停止使用。各级别基准地价标准已在互联网及《天津日报》公布。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的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主要反映各类均质区域(包括级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变化趋势,是政府管理土地、指导土地利用、引导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及清产核资、土地收购整理等宗地价格评估的主要依据,也是确定土地租金、使用税费的依据。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基准地价的制定和更新工作越来越必要。为更好地适应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物价局共同组织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区县政府所在地、重点镇,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公里。基准地价估价期日统一为2006年1月1日。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商业、居住用地分十级,工业用地分八级,各区县用地级别划分为三至七级不等。中心城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12300元至1290元,居住用地为5980元至850元,工业用地为1250元至380元。更新后基准地价变化的总体趋势为:中心城区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和各级别地价整体水平提高,其中,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提高幅度最大,工业用地增长幅度最小;级别基准地价自城市中心区向边缘带按指数规律递减,土地级别越高,基准地价就越高。
商业用地级别有向东、南和西南扩展的趋势。原有的商业中心和平路——滨江道商圈外围区域的商业活动明显增多。中环线以外区域,是天津城市面貌变化最快的地方,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升级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大批市民选择在新建居住区生活,这些地区的商业活动随之兴旺起来。水上公园周边、华苑周边、大梅江、河东太阳城一带及快速路沿线商业用地级别上升比较明显。
商业用地级别面积变化总体趋势为高级别土地面积扩大,低级别土地面积减少。其中,五、六、七级地的面积变化最大,六级地的面积扩大了16.128km2,七级地的面积扩大10.273km2;八、九、十级地的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十级地面积减少24.179km2。反映外环线围合的中心城区内,土地开发热点在其边缘带,区域内现状土地利用差异性显著缩小。
居住用地级别重心整体向南移动。本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共划分十个级别,从整体空间结构上看,市中心向城市边缘大致呈同心环状递减,并且这种递减趋势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向东、向北级别递减速度较快,向南较为缓慢;各级别面积相差悬殊,高端和低端的面积比例减少,中间级别面积比例增大,反映居住用地的现状质量差异缩小;居住级别重心整体向南移动。
居住用地级别面积两端小,中间大。居住用地高级别和低级别土地面积缩小,中间级别土地面积增加。居住一级地是具有历史文化保护特色的区域,二级地是商业中心周围居住环境好的地区。随着整体居住质量的提高,一、二级地面积相对减少。土地及开发程度相对较低的九、十级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九级地减少22.548km2,十级地减少10.364km2。三至七级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该区域集中在中环线至外环线之间,反映近年来,天津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改造,使居住用地的现状质量差异缩小,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整体提升。
工业用地总量迅速缩小。近两年,本市小工厂、手工作坊等零星工业用地逐渐消退,都市工业园区兴起,中环线以外地带,对外交通干线附近地带成为工业发展的高地。总体上,工业用地规模逐步缩小,园区化经营用地模式渐成趋势,土地集约利用效益逐渐提高,工业用地价格低落,区域差异较小。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关部门首次对基准地价调整工作举行了听证,广泛听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大中型企业、评估机构、大专院校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意见。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听取并通过了基准地价调整工作汇报。
本次调整后的基准地价是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严格依据国家技术规范,通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测算和确定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体系完整,土地级别与价格变化与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比较吻合。新的基准地价水平反映了天津城市载体功能的加强,是天津作为经济中心、服务中心集聚效应的体现。基准地价的实施,对指导土地价格评估,显化土地资产,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