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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楼市,仿佛注定与春季有着微妙的关系。5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被媒体广泛称为“国六条”的房地产市场针对性措施。消息一出,自今年4月28日央行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以来,楼市面临“再调控”的说法得到了明确的肯定。
“再调控”,是相对于整整一年前的“调控”而言。而去年的“调控”,同样始于年初央行第一次上调利率,以及3月17日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紧接着,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共八条,通知要求控制房价涨幅过快,首次以行政问责形式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的高度,被媒体称为老“国八条”。4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八项措施,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被称为新“国八条”。
从“国八条”到“国六条”内容有啥变化?
新老“国八条”与现在的“国六条”,内容有啥不同?让我们先来看一看
老“国八条”重在警示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四是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国务院“八项措施”重在细化
一是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各地区要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各地区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对居住用地土地价格、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三是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四是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着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五是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
六是加强金融监管。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七是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法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八是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
新“国八条”重在操作
一是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二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三是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
四是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五是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六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七是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八是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今年“国六条”重在完善
一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是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是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是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是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从“调控”到“再调控”重心突出“落实”
从“国八条”到“国六条”,从“调控”到“再调控”,相隔整整一年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华社发布的对外新闻稿的措辞重点,颇是耐人寻味
2005年4月27日“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主要问题是: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会议强调,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
2006年5月17日“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样的措辞不难看出,“再调控”的重点是“认真落实”。无论是“国八条”还是“国六条”,无论是“调控”还是“再调控”,政策措施依然围绕政府责任、市场供需、信贷和税收杠杆、市场管理、信息透明等相同的领域。
从风口浪尖到波澜不惊上海楼市悄悄转身
就在今年初以来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新一轮房价上涨风暴中,去年曾经处于风口浪尖的上海楼市,今年却悄悄退出了“一线热门”。
今年1至4月,上海“网上房地产”每天显示市场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量平稳保持在近8万套、100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三分之二为中低价的普通商品住宅;以内环、中环、外环、郊环为标志的区域房价走势基本各自呈一条直线。
这样的状况自去年3月7日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后,一直保持到现在。上海市统计部门上报国务院的每月房价环比指标充分说明了各项措施十分到位———
上海本地调控政策出台之后,自2005年4月到2006年4月,上海每月房价指数的变化依次为0.5%、0.1%、-1.2%、-2.6%、-1.6%、-1.3%、-1.2%、-0.8%、-0.4%、-0.1%、-0.1%、-0.1%、0%。
业内人士曾经做过这样的分析,去年5月11日国务院七部委出台的对于“国八条”的具体实施意见中,除了金融信贷方面上海无法主动作为外,其余内容,上海本地的调控措施已经先期落实。其中包括清理土地,建设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调整供应结构,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建立起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房覆盖面、为“双困”群众住房托底;出台覆盖从新建商品房到二手房的交易税收政策,控制投资、限制投机、打击炒作;严格控制除世博会和重点市政建设项目外的动迁;建立透明的“网上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披露平台;严厉处罚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一年下来,确有急需的人依然要买,可以等等的人依然徘徊,“炒房客”不敢轻易下手,面对最新出台的“国六条”,上海楼市总体波澜不惊。
不少经济专家和房地产市场独立分析师认为,综观一年多来的楼市宏观调控,首当其冲的上海楼市正是因为对新老“国八条”政策落实比较到位而显“冷却”,“国六条”落实到位与否,上海也许不再处于全国的“风口浪尖”,但足以决定上海楼市调控成果的“保鲜期”,而这一“保鲜期”仍然是全国楼市发展的风向标。
营造可信“软环境”舆论导向重任在肩
就在“国六条”出台前三天,针对不少专家、媒体热议热炒的所谓部分城市商品住房可售房源不足的说法,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中国各地不存在房源不足问题。建设部为此公布了全国40个重点城市楼市信息数据和可供查阅网址。这位发言人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避免被社会上的虚假信息所误导而盲目跟风。这是近期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于市场不实传言的一次公开正面回击。
相对于“国八条”,“国六条”在舆论环境的措辞上,更是有了明显变化,“加强舆论引导”变成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如果说“国八条”侧重于舆论透明度的话,“国六条”就是强调舆论的社会责任感了。
有人说,楼市舆论早就患上了“语言表述分裂症”。普通百姓买房子,如果要看看各种媒体找找参考意见,铁定一头雾水,晕头转向。为啥?因为同一张报纸,前面版面在讲出台调控政策,后面版面在描述“炒房投机正是时候”。同样的市场数据,这家报纸讲“显示平稳”,那家报纸讲“已经升温”。即使是同一天的数据,有媒体分析是“楼盘上市放量”,另一媒体则通栏做“成交总量井喷”。
甚至同样的现象,这个专家说是虚假的泡沫,那个专家说是真实的需求。
也许,在参考媒体和专家的意见时,老百姓该问问是啥版面的文章,新闻版还是深藏不露的广告版;是啥记者的分析,资深的还是新入行的;专家是谁,是研究者、学者,还是开发商的顾问。事实上,分析、报道、研究可能各有侧重,甚至功力深浅不同,但是,是非要清,社会责任感不能丧失。而事实上,在舆论已经有些混乱的楼市里,以正视听真实的声音经常被利益方代言者的口水淹没。
政策再“硬”,如果放在一个乱哄哄不辨是非的舆论“软环境”里,落实起来一定会打许多折扣,所以“国六条”第六条在强调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时,明确点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里的“正确”,至少应该是指客观分析、独立分析、清晰分析。
在这里有条建议:媒体的广告就写明白自己是广告,不要改头换面成“新闻软文”;专家就是专家,至少要公开自己是谁的顾问。把制造舆论的空间和人物都弄清楚了,舆论“软环境”也会清爽些。“国八条”也好,“国六条”也好,落实起来才有基础。
“经营城市”的执政方针值得商确,天津经济萎靡又要直辖市的形象,只能是挖空企业,榨干百姓,财政过度依赖卖地,房价怎能不高,政府的职能应该是“经营”还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