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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
答:由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家庭到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补贴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经济租赁房的房源渠道,方便拆迁低收入群众的就业和生活,加快解决拆迁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过渡安置。
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的对象为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区域)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收入低于1.5万元家庭。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当于使用面积7.5平方米);(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8万元(含)以下,且他处无住房。
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标准为,单人家庭月补贴200元;两人或者三人家庭月补贴300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补贴400元。申请家庭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期间享受租房补贴。 (安元/吴梅/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