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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持假的房屋所有权证,骗取购房者200多万元,崇文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原工作人员管纬瑜与本市无业人员崔傲洋鑫,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检察院指控,管纬瑜、崔傲洋鑫共同或分别伙同孙明、李雷(均另案处理)于2005年3月至4月间,在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采用伪造并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手段,将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花市南里东区2号楼9单元及15单元中的两套房屋,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虚假出售过户,分别骗取4名事主购房款共计202万元;2005年2月至4月间,他们用位于北京市崇文区李村东里2号楼及崇文区锦绣四条的两处房屋用类似的手段分别骗取5名事主共计136.5万元。
此外,崔傲洋鑫还伙同高跃、王宇臣、于博、田联、刘宇博(均另案处理)等人于2004年3月24日23时许,在本市宣武双柳树胡同16号小卖部附近,酒后无故将路过该地的两名被害人打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管纬瑜、崔傲洋鑫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崔傲洋鑫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