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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以六条措施规范房产交易。这六条措施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引起了福州业内广泛关注。此前,厦门曾出台类似规定,而福州如何执行此规尚待观望。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测量预售处相关负责人,“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相关文件,虽然如此,但福州肯定要执行该规定,而具体实施细则的方案,则由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制定,由福州市政府提出实施指导意见。”该人士如是说。
虽然能否执行这个政策尚存悬念,但这个消息已经在福州业内掀起波澜,榕城业界对这个规定也众说纷纭。
刘福泉:此规针对捂盘现象但有干扰开发商正常营销的嫌疑
福州房地产专家刘福泉对或将出台的规定持质疑态度。
“这个规定针对的应该是近段时间来,一些开发企业存在捂盘现象,造成市场供应不足。可是这些问题只是阶段性的。”刘福泉说。
刘福泉认为,这种规定有干扰开发商正常营销的嫌疑。将一些房子搭配起来销售很正常。如果不这么做,比如,将所有拿到证的房子都拿出来卖,那剩下的尾房就会更多。
林峻岭:对销售影响不大建议将限定时间延长至一个月
福建融信地产常务副总林峻岭认为,这个规定并不会对开发企业的销售造成很大影响。
“不过,我觉得10天之内必须开盘,在时间上是不是太短了点?一个月可能会比较合理。”林峻岭说,“拿到证之后,会有一些比较繁琐的工作,而且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我们会选比较吉利的日子开盘。”
“我觉得,这样的规定会给开发企业造成一种平等竞争的局面,现在的房地产销售可能更看重营销手段,规定出台后,消费者会更多关注房子质量。”林峻岭如是说。
刘忠恒:分成几批卖很正常前提是开发企业不恶意捂盘
福建龙事达地产副总经理刘忠恒表示,“除非是恶意捂盘,楼盘分成几批卖便于销售,是很正常的。”刘忠恒解释说:“很多房子一起卖,会造成产品冲突,自己跟自己竞争。”
林晓彤:多添点麻烦而已将预售证分成几批办就能规避
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晓彤认为,“影响就是开发企业销售的时候会麻烦点而已。”
林晓彤具体解释说,比如有5幢楼,开发企业可能一股脑儿把全部预售证都办下来。新规出台后,开发企业可以将预售证分成5批办,这样就不违反规定了。
江映辉:引导建立健康市场政府有职责干预房市
福州地产专家江映辉观点稍有不同。
“我觉得这是在引导建立一个比较健康的市场。”江映辉认为,对于开发企业来说,这个政策出台之后,可以抑制一些恶意捂盘的行为,这对市场肯定是好的。而且,政府有职责在保证市场公平的前提下,干预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