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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出台《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和套型建筑面积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指出90平方米的套型面积就是指建筑面积,70%的比例则是针对一个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面积总量而言。这使得“国六条”实施一个月以来各方争议最大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天津市房地产专家学者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建设部等9部委的“谜语”出现在今年5月底:当时要求,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如何理解“套型面积”这个生僻的术语,以及70%的比例究竟是一个城市新建房总量的比例,还是一个开发商新开发楼盘的比例,随后的一个月中,媒体、业界专家、开发商们对此猜测不断。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邹颖副教授指出,从专业角度看,商品房套型面积和建筑面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商品房建筑面积概念,它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而套型面积的计算就相当复杂。此次建设部将两个概念等同起来,用通俗化的概念让普通人清晰地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显示了政府执行宏观调控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此次重新界定70%的比例也能使地方规划审批部门严格把握尺度。
天津市城乡建设研究所王明浩所长认为,“国六条”出台时很多开发商把“套型建筑面积”当作“套内建筑面积”,没有计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市场一度混乱。此次新规定使政策更透明,把一些“灰色空间”给消除了。对此新华社配发的评论是《一度处于迷惘状态的房地产市场终于找回了“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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