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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拥有“豁免权”
按照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享受个税优惠,具有“豁免权”。
■《个税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家庭唯一住房且居住满五年后出售的房产,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条规定让绝大部分五年期后的二手商品房免征房产个税。
■同样,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视其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这样一来,又缩小了房产个税的征收范围或征收金额,使得出售住房前后1年内再购买房产的纳税人享受房产个税的减免优惠。
■特别是在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已购公房购房时间的认定为: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缴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根据原《个税通知》规定,对于家庭唯一住房且居住满五年后出售的房产便可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而绝大多数公房的购房时间都会在五年以上,这样就使得二手房成交主体之一的已购公房取得了豁免权,刨除在征缴个税范围之外。
因此,从现有政策来看,国家给予“个税”的豁免空间还是较大的,真正会征税的房屋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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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个税后二手房市场走势分析
据擅长二手商品房交易的鑫尊置地统计,目前北京整体存量房交易中次新房的比例高达50%以上,这些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一般在5年以内,在交易时既受个税政策的影响也受营业税政策影响。面对由于转嫁而进一步增加的购置成本,买方承担的总购房价将越来越高。
从整个下半年来讲,由于个税幅度不是很大,而且10月份执行上调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标准,因此八九月份二手房市场成交将依然活跃。进入10月后,由于交易的提前透支,所以二手房交易会进入低谷,11月、12月由于新购房需求的出现市场会逐渐反弹。另外由于年代较早(取得房产证超过5年)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和早期的部分经济适用房由于时间的原因将可以避免个税政策的影响,因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下半年年代较早的房产交易量会有上升,其中建筑年代为2000年前后刚过5年大限的房产会尤其抢手,同时经纪公房的交易量也将增加。整体二手房市场将呈现先抑后扬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