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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小有限制
当然,房贷业务萎缩给消费者带来的未必全是“好事”。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对贷款不到一年就提前还款者收取1%左右的违约金,另外,大多数银行还对提前还款金额设定了最低限额,对于提前还款的次数,也有不尽相同的规定。业内人士预计,两次加息过后,如果提前还款数量不断增多,银行将会对此行为施加更为严格的控制。
这种苗头已经有所显现。譬如说,近几年来,沪上银行提前还贷预约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左右,不过,近期不少银行开始推翻此惯例,部分银行规定了10个工作日左右的预约期,有些甚至规定,欲提前还款者必须提前15天通过电话或书面向银行预约,然后由银行确定具体的还贷时间。
另外,部分已经推出“无障碍提前还贷”概念的银行也已不能履行当初的承诺,即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提前还贷手续、且不收任何违约金。新的规定是,每月5日为固定的提前还贷日,客户提前还款必须在此前预约,否则就要等到下个月的5日。部分支行还对每月提前还贷总量设上限,超过后,则当月不再受理提前还贷。
银行方面对此作出的解释是,伴随楼市调控和多次加息,沪上银行提前还款量同比大增。银行在人手分配、资金重新投放等方面难以协调,预约期拉长也属无奈之举。
不过,也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家房贷余额规模在40亿元左右的银行,目前一个月的提前还贷量大约在2亿元左右,即使按照6%利率来估算,每延迟半个月就可多收利息50万元,一年下来就是600万元。
针对于此,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认为,银行通过较长预约期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拒付。因为在目前的房贷借款合同中,基本没有对提前还款的预约期进行约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协商预约期限,而不能单方面规定。长达半月的预约期也大大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如果银行的工作效率不高,确实需要这么长的工作时间,也不应该收取预约期的全部利息,超过合理工作时间的利息应该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