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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信号——
严管“地根”,冲红灯者须小心“乌纱帽”或背刑责
在新一轮土地调控中,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新华社为这一《通知》总结了四大“看点”,其中两大“看点”指向了地方政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再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二是调整了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解决了“土地财政”问题。
调整土地利益分配机制是此次土地新政的核心所在。重新调整跟土地有关的利益关系,从而削弱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非理性冲动。
为什么土地会如此紧张?为什么土地问题会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推高房价的全部理由?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信奉“资源换资本”的金科玉律,他们迫切希望通过出让土地获得更多的收益,从而为他们经营城市积累“本钱”,也为提升个人的政绩创造便利条件。这种“土地财政”的甜头,使人难以抗拒,在东部沿海的很多地方,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问题的关键是,这些收入(按照全国人大2004年的检查结果,2001年-2003年累计达9100亿元)并没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成为地方政府的“零花钱”,“是一些地方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
不可否认,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利益,正是近年来虽然政策日紧,但土地“闸门”依旧漏洞百出的病根所在。把这一收益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则会掐断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根本,是为“治本之策”。
本次土地新政之严厉,并非说说而已。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表示“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表态,前所未闻。
随着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今年成为评价地方官员政绩的“转型年”,中央一连下了“三道金牌”:首先是单位GDP能耗下达了下降的硬指标;其次是对治理环境污染问题设立了“铁门槛”;现在又增加了土地新政的严厉把关。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土地新政足见国家推动科学发展的决心和力度,科学发展观开始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土地新政,仅仅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