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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津市建筑施工工程的不断增加,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显得更加重要。日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工作,擅自开工的,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凡是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的项目都要按规定办理安全许可证。企业应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