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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交会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风向标,2006年住交会上保障性住房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之一,也预示着行业更加关注保障性住房。
11月10日,在住交会中国房地产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提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保障性住房体系不可或缺。
保障住房缺失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市场化已经成为房地产的主流。
但毋庸置疑的是,1998年开始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可惜的是,这个方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住房市场化8年之后,住房保障体系越来越成为专家、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几年我们的住房市场化速度大大加快,但是住房保障性相对滞后,现在应该加快这方面的速度。”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其实,中国并不缺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
根据北京市的计划,到2007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预计达到2000万平方米。但问题是,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远远没有形成,而且在实践中面临着保障住房面积过大、保障住房并不能保障低收入人群、保障住房覆盖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我们都在反思,原来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否起到了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的作用。”任兴洲称。
这方面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有关。“虽然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的时候把它列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这些年来实践得并不是特别理想。”任兴洲指出。
另一方面,住房保障体系没有得到很好的推行也和国人消费模式和观念有关。“我们存在四种不良消费观念,贪大、超前、求阔、浪费。”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指出,这些不良的消费模式和观念是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内在阻力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保障性住房被中央政府高调提及。无论是在“国六条”还是“国十五条”,都对保障性住房有了详细规定。建设部也专门对廉租住房规定进行了修订。
建立完善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保障性住房被地方政府写入了住房规划。”任兴洲表示,北京、天津等城市先后出台的住房“十一五”规划中都有类似表述。
任兴洲认为:“我国保障性住房还需要完善的政策和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要根据中低收入者居民的支付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低保人群提供廉租房,为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
除此之外还包括建立住房保障基金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档案,据此进行跟踪以及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和分配制度。“现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益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责任地产的必要条件。”
任兴洲强调:“增加了地方政府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责任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保障性住房并不仅仅是普通民众解决居住的问题,扩大来看,也与国民消费观念和模式有密切关系。因此,任兴洲提出:“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的国家,在必须保证18亿亩有效耕地的情况下,下一步政策引导方向上,到底保障性住房应该做到多大,要很好地思考。”
宋春华以日本、泰国、巴西等国为例,提出了住房户型最好在8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之间的观点。具体到保障性住房,“日本的社会保障住房平均户型是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所以他们的保障性住房的弧形中间值是50平方米。日本的GDP是我们的很多倍,它现在就是这个水平,所以我们的保障房做到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平均50平方米。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是60平方米到80平方米,平均就是70平方米。”
“我们要选择一种资源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做到消耗消费的资源要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符合标准,尽可能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可循环率要大,树立一种绿色的消费理念。”宋春华为此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