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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天津市新建住宅准入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市105个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获得准入证。目前,市建委正在组织修订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并起草《商品房违规入住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此办法将明确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准入管理过程中各方责权,同时为违规行为处罚制定裁量尺度。
据介绍,2002年12月1日《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本市已确立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制度,对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本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两年,一些房地产项目不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便让业主先办理入住,而小区日后出现的灯、水、气、电配套不齐全,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为此,今年4月市建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如果没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业主可以拒绝办理入住。据悉,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放准入证105项,总建筑面积4887516.94平方米,其中市管项目44项,总建筑面积2758217.67平方米,区管项目61项,总建筑面积2129299.2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