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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买的二手房,由于原房主去年未交暖气费,现在想取暖必须补交去年的取暖费。市民孙先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用的暖气要他埋单?
4日上午,济南市民孙先生打热线向记者反映,他今年8月份在市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段时间交取暖费的时候,供热公司告诉他,由于原房主还没有交去年的取暖费,今年要想取暖必须补上去年的取暖费。
孙先生表示,自己是新买的房子,暖气从来没用过,别人以前用的暖气没交暖气费,现在如果让他承担费用,太不公平了。
对此,临沂市铭星律师事务所徐律师称,供暖是供给的原房主,不是供给房子,所以新房主不应该承担以往的取暖费,只要交了今年的供暖费,就应该得到暖气。
临沂市消协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一般情况下原先的取暖费应由原来的房主支付,以后的供暖费则由新的房主承担。他同时提醒,市民在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有关情况,开出费用结算情况的证明,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替别人埋单的情况,出现纠纷也有证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