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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06年9月19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联合发行住房公积金龙卡,截至目前,已有1.3万个单位的100万名职工领取了住房公积金龙卡。据悉,今年上半年将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龙卡更换工作。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住房公积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于一体,不仅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而且具有银行储蓄账户存取款、转账及消费等功能。职工通过这些功能获得了更为优质的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业务服务。职工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及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卡。
与此同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建设银行将提取资金转存至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可以办理取款或消费。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双密码。为保障职工账户安全,住房公积金龙卡分别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设置了密码。职工持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持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则要使用银行储蓄账户密码。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为六个“0”,职工首次持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提取业务时,应先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更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银行储蓄账户初始密码记载于密码函件并随卡发至职工本人,职工可到建设银行所属网点自助机具上修改初始密码。
如果住房公积金龙卡丢失,到建设银行办理挂失补卡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恢复为初始密码,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业务时需再次更改初始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