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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2已婚房奴:
养得起房子,就养不起孩子
“我每天一睁眼就觉得自己像杨白劳似的,欠了人家一屁股债。”吴飞是北京一家外企的职员,31岁的他去年买了一套总价67万元的住房,首付30万元,月供2500元。买房前,已经工作6年的他“居无定所”,搬家都搬过好几回了,但是考虑到要和女友结婚必须有房子,所以去年“全家举债”淘到一套尾房,就此也把吴飞一家套在了房子中。
吴飞的新家位于北京市北五环之外,一进门以为走进了刚搬空的房间,虽然经过简单装修,但是“家”的感觉却不旺,20多平方米的客厅什么都没有,房间也只是摆了床。吴飞说,因为供房的压力,他们目前没有多余的钱去购买家具和电器,搬进新家后惟一添的两大件是一个54厘米的电视和一个冰箱。
吴飞今年已经31岁了,远在老家的母亲已经开始念叨抱孙子了。“不敢生。”这是吴飞给出的答案,“房子还压在身上呢,再生个孩子,我就别过日子了。”
编辑点评:30-40岁正是一个人人生和事业的稳定期,并且通过多年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积蓄,他们才应该是购房者的主力。但事实的结果是,买房后,他们却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房贷、医疗、子女的教育费用和父母的养老费用几乎压得他们难以喘息。因此,买房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丁克家庭的出现。
专家视角:岂可让房子囚禁了青年人的性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