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且分期付款交了80%的房款,还有20%一周后交清,房产证要等入住半年后才开始办。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把房子转让掉,也就是办理更名?如果一周后我把余款交清并开具正式发票后,房子还能变更吗?谢谢!
律师答: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是不能转让的。通过其他渠道自行更名的做法不是正规做法。我无法给您就此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