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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南京一家电器大卖场开业,打出广告称开业当天前50名消费者可以买到特价商品,吸引了不少市民一大早就去排队。“当天就有消费者打电话投诉,说他明明排在第20名,却没有买到特价商品,而是被推荐购买其他商品。”张敬民说,因为投诉者不愿意陪同取证,结果也不了了之,但商家此举已有设计消费陷阱之嫌。
据了解,很多商家在促销时会推出个别特别吸引人的商品,比如空调等,但商家却经常出现缺货的现象。“这里面就有陷阱。”张敬民说,很多消费者最终买不到促销时订的货,商家也告诉他们厂家不生产了,并推荐他们买其他类型的产品。
“正规的商场和门店,能称得上消费陷阱的并不多见,但小商场和路边小店存在很多消费陷阱。”张敬民说,特别是那些动不动就宣称“清仓大甩卖”“跳楼价”的店,属于非常明显的陷阱:“有的店一年四季都在清仓、都在甩卖,你能相信吗?”
消费者:别忽悠我!
那么消费者哪来一双识别消费陷阱的“慧眼”呢?
“这里还是有点门道的。”那位电器连锁店的负责人说,首先消费者不能完全被商家的促销活动所吸引,首先要明白自己购物的目的。“想买的东西是必需的吗?如果不是,就不用给商家去捧场。”其次,一定要去正规商场购物,因为这些企业还是有章可循的。“再怎么忽悠,都是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最多打点擦边球而已,而且正规店都有退货机制和渠道,万一消费者不满意就可以退货。”
张敬民对上述两个观点表示认可,他同时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购物证据,一旦出现问题就可投诉。“千万不要等到3月15日集中投诉,因为很多商品都有保质期,申诉时效一般也是一年,过了期限就无法受理了。”张敬民说,现在各地的12315是全年受理,消费者随时可以投诉。
张敬民介绍说,2006年9月国家出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后,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进行了约束,一些“疑似”消费陷阱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所谓“只会错买不会错卖”,商家总是在追逐利润的,不会给消费者享受免费的午餐。只要消费者保持清醒、不盲动,就不会被商家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