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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调查评价中心首次发布“中国发展指数”,将中国的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划分为四个类群,北京、上海被列为第一类,总指数遥遥领先其他省份。
按照中国发展指数的标准,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五个省份被列入第二类。第三类的十二个省份是: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河北、山西、黑龙江、湖南、河南、湖北、新疆、陕西。第四类的十二个省份包括:重庆、海南、广西、宁夏、江西、四川、安徽、青海、甘肃、云南、贵州、西藏。
这次发布的中国发展指数包括健康指数、教育指数、生活水平指数、社会环境指数等四个单项指数。其中,健康指数包括出生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每万人病床数等指标;教育指数包括成人文盲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等;生活水平指数包括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人均GDP、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比、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等;社会环境指数包括城镇失业登记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人均道路面积、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