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要鼓励节约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条例指出,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未来天津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将很大。但是,天津土地面积狭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倒数第二。北部山区和东部的盐碱地又占了一大部分。因此,《条例》第八条规定,本市鼓励节约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节约用地的一个有效措施。通过立法,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这在全国尚属首次,目的是以此为导向,调动全社会节约用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