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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出业界所料,房价问题再成“两会”热议焦点。连续三年,房价烽烟起“两会”。2005年“两会”期间,高房价问题第一次成为代表们的“心中痛”。而那年“两会”结束后不久,“国八条”即重装上阵,中国房地产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而严厉的紧缩性调控正式拉开序幕。
前不久,曾培炎副总理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汇报会上,强调“增加有效供给,引导需求,稳定价格”。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2007年针对房地产业的四点发展思路,其中之一明确“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中央对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态度显露无遗。但两位官员只是提出指导思想,并未开出“药方”。倒是有不少政协委员在“两会”上纷纷献策,其中不乏奇思妙想。比如,王长德委员指出:防止地方政府一切向“钱”看,而且,垄断是造成房价虚高不下的根源;林毅夫委员强调:中高档住房价格过快增长,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住房供应相对过少,是拉动整个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黄文仔委员厘米预测:未来楼市一定是双轨并行,一边应该是市场供给,一边应该是政府供给。陈祥福委员认为:部分家庭拥有多套房,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且炒高房价,应严格地实行“一户一房制”。
“两会”上传出的形形色色关于高房价的声音,有些确属真知灼见,有些则明显属感情用事而不具可行性,有的甚至被称违法违宪,如“一户一房制”。当然,这也跟委员们来自各行各业、不同的职业背景有关,无可厚非。从专业角度考虑,笔者认为想要真正平抑房价,还得从四个方面着手。
其一,督促地方政府真正行动起来。房地产业的区域性,决定了只有地方政府是抑制房价的核心环节,如果它们继续缺乏行动的意愿,则优化供应结构、控制投资规模、引导市场需求、推进住房保障等诸多举措只能止步于“美好愿景”。鞭策地方政府提高觉悟、付诸行动的手段包括:实行房价增长过快的市长问责制,改善政绩考核标准,加快绿色GDP推广速度,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严格纳入中央监控体系,等等。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两会”上掷地有声地表示:“广州将全力以赴把房价压下来,至少要稳定在合理的水平”——这一表态值得其他高房价城市的官员们参考和反思。
其二,继续加大中低价、中小户型住宅的供应规模。“90/70”必须不打折扣地落实下去,至少在今后两年内丝毫不能放松,不仅恪守比例与套型,而且房价高扬的城市还须增加此类住宅的总体供应量。随着商品住宅供应结构的调整,不但能在短期内即可收到平抑均价的效果,而且会渐渐缓和中小户型住宅需求紧张的态势,甚至未来将出现整体供大于求的局面,则这部分住宅价格自然会走弱。
其三,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之后,部分原来被迫挤进商品住宅市场的中低收入群体,自然会产生市场需求的“退出效应”,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冲高支撑力随之慢慢衰减。在住房保障体系中,除了加大廉租房供应规模和完善经济适用房运作机制,还须加快推进限价房的速度。限价房虽然属计划机制,但对平抑房价的效果将是立竿见影的。
其四,对高档住宅市场适当抑制。具体措施包括:继续落实限制外资购房、二手房交易征营业税、个调税政策,迅速出台清算土地增值税细则,加快推出大户型保有税,考虑增加高档住宅消费税等。另外,值得未雨绸缪的是,既然目前对于中低档住宅市场的行政干预力度已比较大,针对高档住宅市场的调控应适可而止,需更多地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否则极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本文作者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